关于深入开展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的通知 为不断提高研究生的学术交流、科研创新和国际交往能力,促进研究生培养,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开展校内博士生学术论坛的相关要求》、《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管理办法》等规定,决定进一步开展校内外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术风气和浓厚的学术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术活动类别 1. 博士生参加境外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国际双边、多边博士生学术论坛,优秀博士生国际交流计划等。 2. 研究生参加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企业研究生学术论坛、国内双边研究生学术论坛等。 3. 校内博士生学术论坛、模拟国际学术会议、学科竞赛等。 4. 校内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学术沙龙、学术研讨会、名师畅谈、学术前沿、先锋论坛、跨学科聊天室等,详见附件一。 5. 本年度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重点进行基地建设,各单位应建立一个同等水平的国内双边学术交流高校、一个世界一流大学的国际双边学术交流高校、一个企业学术论坛和参加或组织一个相关学科的科技竞赛赛事。 二、基本要求 1. 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参加应符合相关文件要求。 2. 校内博士生学术论坛作为优秀博士生国际交流计划的选拔平台,应设英文分论坛,参加校内博士生学术论坛并作口头报告的博士生具备申请优秀博士生国际交流计划的资格。 3. 各院(系)应结合各学科专业举办相关学科的竞赛,延伸第一课堂,扩展和强化课堂教学内容,调动研究生学习兴趣,为后续参加全国、国际相关竞赛做准备,也为研究生开展相关科研课题和学位论文研究打下良好的基础。 4. 校内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注意交叉学科、跨院(系)交流,面向全校研究生。跨院(系)交流以院(系)所拥有学科为基础确定活动领域和主题,以一个院(系)为主、相关院(系)组织参加,或几个院(系)共同组织的形式开展。 5. 各院(系)应积极组织各类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学校及以上层面的活动由学校进行支持。 三、工作安排 1. 组织学术交流活动由院(系)根据实际工作安排统一制定活动计划,注意国内外、校内外、院(系)组织与学生自发组织等方面的有机结合。需要申请支持的,由院(系)提前一周报研究生院备案,研究生院将于每月初进行上月活动的审核、报销。 2. 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应本着精细化的原则,厉行节约,严格审核报销程序。各级组织单位不仅要在活动内涵上使学生受教育,而且要发挥研究生的主体性,在活动的组织管理过程中使其增长才干。 3. 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参加可参考标准工作流程进行,经费申请需符合相关要求并提交申请表等材料。相关文件、表格见附件二。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一:校内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分类参考 校内研究生学术交流包括学术沙龙、学术研讨会、名师畅谈、学术前沿、先锋论坛、跨学科聊天室等。 活动类别说明 1.学术沙龙:以研究生为主体,围绕某主题开展的小规模学术交流。 2.学术研讨会:研究生口头发言与专家点评相结合的学术会议。 3.名师畅谈:邀请院士、博导或知名校友等开展讲座。 4.学术前沿:邀请年轻教师、优秀博士等开展讲座。 5.先锋论坛:集中针对校园内科研学术水平较高的群体(优秀博士研究生和特别突出的部分硕士研究生)所开办的学术交流活动。 6.跨学科聊天室:以学科间学术交叉、交流为主要目的的学术活动。 7.其他:以其他形式组织开展的学术交流活动。(如知识长廊:以展览形式宣传展示校内外学术成果;竞技平台:主要形式为竞赛、模拟谈判、辩论等。) 附件二:研究生学术交流相关文件表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