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举哈尔滨工业大学化工与化学学院第十二届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的通知

发布者:曲帝吉发布时间:2019-08-31浏览次数:614

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有哈尔滨工业大学化工与化学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在即,根据“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现将进行哈尔滨工业大学化工与化学学院学生代表的选举,召开哈尔滨工业大学化工与化学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相关工作具体通知信息如下:

一、化工与化学学院学生代表选举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作风正派,诚信守法。

2. 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关注学校发展和同学权益,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3. 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专业成绩良好,综合表现优秀;

4. 正式注册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化工与化学学院全日制在校生。

二、学生代表选举办法

18级、17级、16级年级各团支部,每团支部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团支部成员选举产生,人数不足20人的团支部选举1名代表,人数超过20人的团支部选举2名代表。

研一、研二年级各团支部,每团支部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团支部成员选举产生,人数不足20人的团支部选举1名代表,人数超过20人的团支部选举2名代表。

考虑博士生实际情况,博士生共选派5名代表,不限年级。

三、代表信息统计

请在各年级代表中选派一名负责人,负责人需统计该年级代表的相关信息,电子版(附件1)提交至hithgyhxxsh@163.com。各位代表需加QQ群:879736418,后续通知在QQ群中发布。

四、提案征集工作

年级负责人负责协调该年级代表,每个年级提交2-3份提案,内容可以是对学校或学院发展建设的建议,或是在学习生活中遇到困难问题需要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由年级负责人整理后电子版(附件2)随代表统计表统一提交至hithgyhxxsh@163.com

(不在通知中表达出来)时间要求

上述工作需于95日(周四)16:00前完成。

附件1:代表信息统计.xlsx附件2:提案征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