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与化学学院2019年度博士招生工作方案

发布者:王艳芳发布时间:2018-09-10浏览次数:1130

一、博士招生工作小组及监督小组组成人员

1.        工作小组

组长:黄玉东   副组长:杜春雨

    成员:安茂忠、陈刚、孙建敏、杨玉林、李欣、孙克宁、甘阳、韩晓军、刘丽、赵九蓬、崔艳华

秘书:王艳芳

2.        监督小组

组长:张旭

成员:孟令辉、吴晓宏、卢卫红

秘书:王晶

二、选拔办法

1、直博生

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硕博连读

申请者应为推荐免试入学或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硕士一年级学生。(1)推免生原则上须获得一等奖学金;(2)统考生入学时的录取成绩原则上排名前30%;(3)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申请者,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说明本人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材料;经学院博士招生工作小组审核确定面试资格,参加专家组考核通过后,报送研究生院审批。

3、推荐攻博

申请者应为推荐免试入学或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硕士二年级学生,最迟于20197月份毕业,有资格申请推荐攻博,基本条件为:(1)按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各类考核无不合格;(2)基本奖助学金评定成绩原则上排名前50%;(3)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申请者,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说明本人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材料;经学院博士招生工作小组审核确定面试资格,参加专家组考核通过后,报送研究生院审批。

4、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每年度进行两次,第一次在秋季学期进行,为面上招生;第二次在春季学期进行,为补充招生。秋季学期只接受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申请者,并且申请者本科毕业时间不超过8年(截止到201891日)。定向就业(含工程博士、联合培养博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和本科毕业时间超过8年的申请者在春季学期申请。申请者的学习经历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1)高水平大学或重要科研院所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和全日制普通硕士毕业(应届硕士生必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本科、硕士毕业专业和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或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为A类学科(含A+AA-)。

博士生招生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一定的录取差额比例择优选拔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申请者。专家组审核评价的主要依据如下:

1)考生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与取得的成绩;

2)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文章等;

3)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4)其他与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因素等。

专家组在确定申请者资格审核通过后,将资格审核结果上报研究生院博士生招生专家组审核确定。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综合考核办法

我院攻博学生的考核方式分为导师考核和专家组考核两种方式,不进行笔试,面试主要考核学生的基础和专业知识、科研与创新能力、专业文献阅读能力及综合素质等。每个考核组安排不少于5人的博士生导师组成,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过程严格进行记录,并妥善留存。综合考核结束后,学院将根据学生面试成绩进行考核排序。

四、拟录取办法

根据材料审核结论、导师考核意见和综合考核结果,结合导师和本单位的招生基础计划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审核确定,占学院基础指标。对于生源特别优秀、有重大科研需求和新引进人才等其它特殊情况,可向学校申请调节计划,在通过学院的专家组考核后,由学校博士生招生专家组根据申请情况确定是否录取,占用学校的调节名额。

五、其他

其他事项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化工与化学学院

201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