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与化学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

发布者:赵越发布时间:2018-03-28浏览次数:525

3月27日下午,化工与化学学院党委在新化工楼C818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学院领导人员、院党委委员、教工党支部书记等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了学习,会议由党委书记岳会敏主持。
中心组学习上,大家集体观看了“宪法修正案专题记者会”视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和副主任郑淑娜就宪法修正案的相关问题回答了中外记者提问。沈春耀指出,这次宪法修改的主要目的是要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在总体保持宪法的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刚刚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共有21条,主要内容有几个方面:一是确立了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实现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二是调整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方面的内容。三是完善全面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方面的内容。四是调整充实我国革命和建设发展历程的内容。五是调整完善了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和民族关系方面的内容。六是调整完善和平外交政策方面的内容,对外工作方面的大政方针。七是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有关内容。八是增加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内容。九是修改完善国家主席任职任期方面的规定。十是在宪法中增加有关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权方面的内容。十一是适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十二是修改完善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岳会敏强调,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我们要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宪法修改的重大决策,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各党支部要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忠诚履行“四个服务”。各党支部要专题学习宪法修正案、学习监察法,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坚持依法治校的理念,强化法治思维,坚定不移地做宪法信仰者、维护者和践行者。

集体学习后,岳会敏对2018年学院党委工作要点及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了详细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