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学院关于“五一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4-24浏览次数:1821

各小班、各位同学:
   “五•一”假期临近,为保证同学们安全、稳定、愉快地度过假期生活,化工学院现将相关事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45号)的精神,我校今年“五一劳动节”放假时间为:2012年4月29日(星期日)、4月30日(星期一)、5月1日(星期二),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5月2日(星期三)正常上班、上课。
二、假期注意事项
1、严格遵守学校假期时间安排,按时返校,学院将进行考勤。
2、放假期间,同学们及相关负责老师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有问题确保能及时联系。
3、不允许组织、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等活动。
4、若自发组织集体外出游玩,必须提前向辅导员或协理员老师履行请假手续,并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备案。外出活动的学生要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餐饮卫生,注意预防各类疾病,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5、假期留校同学严禁接待校外人员在寝室留宿。要注意寝室用电、用水、防火等安全问题,切忌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违章电器。在学校做实验的同学请做好实验室的防火、防电以及通风工作。到校外参加同学或老乡聚会要注意个人人身安全,防止盗窃、抢劫、受骗等事件的发生。
6、假期导师安排出去做实验的同学,须在学工办辅导员或协理员老师处履行外出手续,由导师购买相关保险,并注意外出期间交通安全与个人的人身安全。
7、参加各项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及素质拓展的同学,请按照学校、学院的统一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在展示工大学子的良好的精神风貌的同时要保持警惕,注意安全。
8、各小班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使留校学生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节日!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小班负责人做好学生假期去向的统计,于4月27日下午17:00前将相应的电子表格发送给自己的辅导员或协理员老师。外出同学要求到辅导员或协理员老师履行请假手续,班长于5月1日晚8点前向辅导员或协理员汇报班级同学返校情况。
2、为便于学生假期事务咨询、特殊事件联系,现将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假期值班安排予以公布,请见下表。
 
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假期值班安排
值班日期
值班教师
办公电话
联系方式
4月29日
王玉楠
86403379
13836025137
4月30日
贺金秋
86403379
13654587429
5月1日
刘铭辉
86403379
13936585276
 
预祝同学们假期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