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学院关于2011年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9-28浏览次数:1784

各小班:

    国庆假期临近,为保证同学们安全、稳定、愉快地度过假期生活,化工学院现将相关事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1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我校今年国庆节放假时间为:2011101日(周六)至107日(周五),共7天,108日(周六)、109日(周日)正常上课。

二、假期注意事项

1、严格遵守学校假期时间安排,按时返校,学院将进行考勤。

2、放假期间,同学们及相关负责老师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有问题确保能及时联系。

3、不允许组织、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等活动。

4、若自发组织集体外出游玩,必须提前向辅导员或协理员老师履行请假手续,并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备案。外出活动的学生要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餐饮卫生,注意预防各类疾病,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5、假期留校同学严禁接待校外人员在寝室留宿。要注意寝室用电、用水、防火等安全问题,切忌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违章电器。在学校做实验的同学请做好实验室的防火、防电以及通风工作。到校外参加同学或老乡聚会要注意个人人身安全,防止盗窃、抢劫、受骗等事件的发生。

6、假期导师安排出去做实验的同学,须在学工办辅导员或协理员老师处履行外出手续,由导师购买相关保险,并注意外出期间交通安全与个人的人身安全。

7、参加各项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及素质拓展的同学,请按照学校、学院的统一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在展示工大学子的良好的精神风貌的同时要保持警惕,注意安全。

8、各小班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使留校学生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节日!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小班负责人做好学生假期去向的统计,于929下午1700前将相应的电子表格发送给自己的辅导员或协理员老师。外出同学要求到辅导员或协理员老师履行请假手续,班长于1078点前向辅导员或协理员汇报班级同学返校情况。

2、为便于学生假期事务咨询、特殊事件联系,现将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假期值班安排予以公布,请见下表。

 

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假期值班安排

值班日期

值班教师

办公电话

联系方式

101-2

王玉楠

86403379

13836025137

103-4

贺金秋

86403379

13654587429

105-7

刘铭辉

86403379

13936585276

 

预祝同学们假期愉快!

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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