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安晓月等34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19 09:49:22发布者:王文铂阅读次数:10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基层党委备案同意,将安晓月等34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见附表。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以上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基层党委备案,2025519日被列为发展对象。

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学院党委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公示时间:2025519日至2025523

联系电话:0451-86403379

来信地址:哈尔滨工业大学化工与化学学院党委

邮编:150001

 

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化工与化学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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