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度化工与化学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及教师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7 05:09:04发布者:刘修月阅读次数:11

各系、所、中心、教研室、办公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为引领,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导向,对标学术大师、工程巨匠、业界领袖和治国栋梁四类杰出人才培养目标,传承和弘扬学校“政治引领、典型引路、品牌带动、校训育人”的优良传统,强化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引导广大学生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开展2023-2024年度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及教师优秀个人评选工作。

一、表彰内容

(一)专兼职学生工作者奖项

1.个人奖项: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标兵、十佳辅导员、十佳班主任、十佳班主任提名奖、就业育人先进个人、十佳就业育人先进个人、十佳思政育人导师、十佳思政育人导师提名奖、十佳学业支持教师、十佳学业支持教师提名奖。

2.集体奖项: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十佳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就业育人先进集体。

(二)荣誉奖项

1.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特别贡献奖。

2.就业育人突出贡献奖(企业):就业育人突出贡献个人、就业育人卓越贡献集体。

二、评选范围

1.专兼职学生工作者奖项:

专兼职学生工作者奖项:我校在岗一年及以上的辅导员、班主任及专业教师等和成立一年及以上的思想政治工作集体。

2.荣誉奖项:

1)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特别贡献奖:我校在职教职工。

2)就业育人突出贡献个人:为我校毕业生在就业咨询、求职指导等方面提供支持并取得一定成效,所在单位近3年招录我校毕业生人数每年超过10人的人力资源工作者。

3)就业育人卓越贡献集体:近3年招录我校毕业生人数每年超过30人,在就业实习实践、奖学金支持、就业经费支持等方面开展合作并取得一定成效的重点用人单位。

三、专兼职学生工作者奖项评选基本条件(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及标兵、十佳辅导员、十佳班主任、十佳班主任提名奖、就业育人先进个人、十佳就业育人先进个人、十佳思政育人导师、十佳思政育人导师提名奖、十佳学业支持教师、十佳学业支持教师提名奖,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十佳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就业育人先进集体)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为引领,扎实开展学生工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

2.能够主动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永远听党话、跟党走,矢志奉献国家和人民。

3.落实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要求,形成一套有效管用的育人经验和育人办法,引导学生形成“四个正确认识”,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4.参评班主任需在2023年班主任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5.(十佳)就业育人先进个人奖为表彰从事就业工作满一年,并且在就业育人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先进个人。申报人需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有效落实学校就业工作要求,在就业引领、生涯指导等方面工作成效显著,取得较好的高质量充分就业成果。

6.就业育人先进集体奖为表彰在就业育人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并促进毕业生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先进集体(包括但不局限于学院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系所中心、课题组等)。申报集体需坚持落实学校就业工作规划,在组织保障、管理服务、指导帮辅、工作落实、就业质量等方面有效落实学校就业工作质量标准并取得务实成效。

7.十佳思政育人导师(提名)奖为表彰担任研究生导师满一年,并且在研究生思政教育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先进个人。申报人需严格落实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在研究生思政教育、学术指导、成长引领等方面指导充分且成效显著,取得较好的“导学+思政+科研”育人效果。

8.十佳学业支持教师(提名)奖为表彰参与学业支持工作满一年,并且在2023-2024年度学业支持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先进个人。申报人需积极参与学业支持工作,具有高度责任心,能够熟练发挥学术或专业特长,积极为学生提供学业、学术指导、支持和帮辅,在帮辅学习困难学生或指导学生学习能力提升方面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取得一定成效。

9.参评辅导员、班主任、专业教师等无学校《教职工师德“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中违反师德规范情形的情况。

四、荣誉奖项评选基本条件

1.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特别贡献奖

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重大事件中做出特别贡献的个人或集体。

2.就业育人突出贡献个人

1)积极搭建校企合作平台,有效推进校企协同育人工作,推动建立就业实践实习基地、共同申报就业育人项目等。

2)为我校毕业生提供高质量就业指导、积极参与就业课程建设,积极教育、引导毕业生到国家重大战略、重点地区建功立业。

3.就业育人卓越贡献集体

1)与学校在校企协同育人、就业实习实践等方面广泛开展合作,在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务实成果。

2)在行业内具有显著的影响力和良好的社会声誉,在学生心目中建立了良好的雇主品牌,为我校毕业生提供充足的高质量就业岗位,对学校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评选办法

1.请有意向申报的教职工填写附件7:教职工申报材料中相应奖项的申请表,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单位填写附件9:就业育人突出(卓越)贡献奖申报材料(企业)中相应奖项的申请表,并于102112: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hithghx@163.com

2.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就业育人先进个人、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由学工办函评评审、公示,公示后报学校审核确定。

十佳班主任、十佳就业育人先进个人、十佳思政育人导师、十佳学业支持教师、十佳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就业育人先进集体、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标兵、就业育人突出贡献个人和就业育人卓越贡献集体(企业)由学院推荐后、学校评审确定。

3.十佳辅导员为专职辅导员年度年终业绩考核前八名,不再另行评选。

4.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特别贡献奖由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学生工作部(处)提名,最终评审后确定。

六、评选名额

1.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名额:申报者应为现岗专兼职辅导员、在岗一年及以上班主任,其中辅导员名额为学院专职辅导员在编人数的30%,班主任名额为上一年度班主任人数的10%(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名额不足1个的,按1取整。上一年度在基础学部担任班主任的老师由基础学部负责推选,其他在学院担任班主任的老师由学院负责推选)。

2.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标兵的名额:申报者应为现岗专兼职辅导员、在岗一年及以上班主任,其中辅导员申报名额为学院专职辅导员在编人数的15%,班主任名额为上一年度班主任人数的5%(标兵按比例测算四舍五入取整数后不足1个的,每两年分配1个标兵申报名额),最终名额经学院评审后确定。上一年度获得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标兵的教职工不得申报。

3.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的名额:原则上学院推荐12个集体。

4.十佳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就业育人先进集体、十佳班主任、十佳就业育人先进个人、十佳思政育人导师、十佳学业支持教师的名额:学院可推荐1个候选人(候选集体)。

5.荣誉奖项推荐名额:

就业育人突出贡献个人、就业育人卓越贡献集体(企业):学院可推荐12个候选人和12个候选集体。

 

备注:

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标兵候选人应从所在学院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中产生,如学院推荐的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标兵候选人最终获评该奖项,则该候选人所在学院的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递补1人;如未获评,则保持不变。


联系人:刘修月

联系方式:86403379   17279928121

 

哈尔滨工业大学化工与化学学院

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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