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与化学学院关于2023-2024年度班主任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29 01:56:52发布者:孟瑶阅读次数:139

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班主任管理办法》(哈工大党学〔20245号)及《化工与化学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化工与化学学院博士生班主任工作条例(试行)》的相关要求,现启动化工与化学学院2023-2024年度班主任工作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考核时间

1. 2020-2022级本科生班主任:20239-20248月(基础学部聘用2023级本科生班主任由基础学部考核认定);

2. 博士生班主任:20239-20248月。

二、考核要求

班主任考核工作由个人述职、学生评价、学生办公室评价等部分构成。其中:

1. 个人述职:为班主任工作业绩述职考核,每名班主任需撰写不少于800字的班主任工作年度总结,提交学院考评小组评审;

2. 学生评价:以“德能勤绩廉”为重点,通过发放问卷形式面向班主任所带班级全体学生进行履职情况、满意度测评等,学生参与度需达到60%

3. 学生工作办公室评价:依据班主任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如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及班级建设、日常教育管理、班风学风建设、学业支持等情况综合进行考核。

学院考评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教学主管副院长、学生工作负责人、专职辅导员等组成。

三、奖惩政策

班主任考核结果分为优秀(不超过学院参加考核人数的20%)、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年底考核合格及以上是职称晋级、岗位聘任的重要条件之一。

针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推荐参评学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立德树人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等荣誉奖项,且在职称晋升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年底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1学年内不得再担任班主任工作。未能按照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或所带学生出现重大恶性事件,经学院党委调查认定班主任存在工作失职的,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四、注意事项

1.请各位班主任于8417点前将班主任工作年度总结发送至hithghx@163.com

2.请各位班主任通知所带班级同学8417点前完成班主任满意度评价。

评价链接:

http://r9fvib0nwukw9lzu.mikecrm.com/lzBHREc

 

联系人:孟瑶,联系电话:13351603638

 

化工与化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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