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班主任管理办法》(哈工大党学〔2024〕5号)及《化工与化学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化工与化学学院博士生班主任工作条例(试行)》的相关要求,现启动化工与化学学院2023-2024年度班主任工作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考核时间
1. 2020-2022级本科生班主任:2023年9月-2024年8月(基础学部聘用2023级本科生班主任由基础学部考核认定);
2. 博士生班主任:2023年9月-2024年8月。
二、考核要求
班主任考核工作由个人述职、学生评价、学生办公室评价等部分构成。其中:
1. 个人述职:为班主任工作业绩述职考核,每名班主任需撰写不少于800字的班主任工作年度总结,提交学院考评小组评审;
2. 学生评价:以“德能勤绩廉”为重点,通过发放问卷形式面向班主任所带班级全体学生进行履职情况、满意度测评等,学生参与度需达到60%;
3. 学生工作办公室评价:依据班主任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如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及班级建设、日常教育管理、班风学风建设、学业支持等情况综合进行考核。
学院考评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教学主管副院长、学生工作负责人、专职辅导员等组成。
三、奖惩政策
班主任考核结果分为优秀(不超过学院参加考核人数的20%)、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年底考核合格及以上是职称晋级、岗位聘任的重要条件之一。
针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推荐参评学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立德树人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等荣誉奖项,且在职称晋升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年底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1学年内不得再担任班主任工作。未能按照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或所带学生出现重大恶性事件,经学院党委调查认定班主任存在工作失职的,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四、注意事项
1.请各位班主任于8月4日17点前将班主任工作年度总结发送至hithghx@163.com。
2.请各位班主任通知所带班级同学于8月4日17点前完成班主任满意度评价。
评价链接:
http://r9fvib0nwukw9lzu.mikecrm.com/lzBHREc
联系人:孟瑶,联系电话:13351603638
化工与化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