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学生代表大会的民主监督职能,体现广大同学意志,选拔优秀学生骨干为广大学生服务,确保化工与化学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相关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化工与化学学院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及第十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根据《关于改革创新高校共青团工作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引领实效的若干措施》《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哈尔滨工业大学化工与化学学院学生会章程》《哈尔滨工业大学化工与化学学院研究生会章程》及有关选举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学生会、研究生会换届选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则
1.化工与化学学院第十九届学生会主席团按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化工与化学学院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选举产生。
化工与化学学院第十九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按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化工与化学学院第十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研代会”)选举产生。
2.化工与化学学院第十九届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原则上由3人组成,设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
3.候选人条件
(1)政治面貌应为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3)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无挂科现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学分绩排名为入学以来/最近一学年/最近一学期本专业前30%(三者满足其一即可);
(4)热爱学生组织,有一年以上学生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5)作风务实,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6)应从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
(7)具有化工与化学学院第十九次学代会、研代会学生代表身份。
二、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换届竞选流程及候选人产生办法
化工与化学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竞选流程由民主推荐、联合审查、选举三个环节组成。
1.民主推荐:意向参选人经所在班级民主评议并推荐,经学院团委同意,向学代会、研代会筹备委员会提交《化工与化学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推荐表及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设想》。
2.联合审查:考核分为资格审查、考察评议和面试考核。化工与化学学院团委将根据报名人员所提交材料,结合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组织考察评议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考察评议、最终经面试考核后,确定不超过5名主席团候选人进入代表大会进行竞选。
3.选举: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均由学代会、研代会选举产生。候选人在学代会、研代会上结合PPT进行三分钟个人竞选演讲,出席大会代表占全体代表总数2/3以上,选举即为有效,按得票数确定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名单。
三、注意事项
1.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竞选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9月15日发布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报名通知
(2)9月16日提交材料
(3)9月17日联合审查
(4)9月18日主席团提名候选人名单公示
(5)9月19日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
2.请参选人及时关注选举工作安排信息,递交相应文件和参与相关竞选工作。电子版申报材料(详见附件)9月16日17:00点前发送至邮箱:18246010379@163.com。
联系电话:葛老师 18246010379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化工与化学学院委员会
化工与化学学院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化工与化学学院第十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26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