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研究所、中心:
2026年春季学期,在全院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整体安全水平得到大幅提升,实验室环境面貌持续改善,安全管理制度逐步健全,师生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全院实验室参与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实验室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结合学院安全月活动,面向学院所有实验室开展“安全工作先进实验室”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工作在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督导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确保评选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二、评选类别与条件
本次评选设立两类奖项,分别为“安全工作先进实验室”和“安全工作进步实验室”。
(一)安全工作先进实验室
1.各单位可推荐申报1—2间实验室参评;
2.申报实验室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实验室环境整洁有序,物品摆放规范;
②安全规章制度健全且落实到位;
③安全管理工作突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④本年度内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或安全险情;
⑤不存在其他限制评优评奖的情形。
(二)安全工作进步实验室
1.各单位可推荐申报1—2间实验室参评;
2.申报实验室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在安全管理方面进步明显,成效显著;
②实验室面貌、制度建设、日常管理等方面较以往有实质性提升;
③表现突出,具有一定的推广借鉴价值。
三、评选原则与程序
(一)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及“全面衡量、重在考核”的原则,对参评实验室组织联合评审,综合评定。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参评实验室须认真填写《安全工作先进(进步)实验室申报表》(请于文末下载并查看附件);
2.申报材料要求内容真实、具体、重点突出,字数不少于600字;
3.先进实验室需提交不少于6张反映实验室现状的实景照片;
5.所有推荐材料请于2026年7月10日前报送至学院安全员办公室(地点:C822),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秋明
联系电话:13304516193
四、表彰与奖励
(一)奖项设置
安全工作先进实验室:计划评选5间;
安全工作进步实验室:计划评选8间。
(二)奖励标准
1.获得“安全工作先进实验室”称号的实验室,奖励实验室负责人800元;
2.获得“安全工作进步实验室”称号的实验室,奖励实验室负责人500元。
(三)荣誉激励
1.获奖实验室将进行成果展示,通过学院官网、宣传栏等渠道集中宣传先进经验;
2.授予获奖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实验室”或“安全工作进步实验室”荣誉奖牌,以资鼓励。
希望各系、研究所、中心等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实验室参评,共同营造“人人讲安全、室室争先进”的良好氛围,推动我院实验室安全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特此通知。
化工与化学学院
2026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