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学院关于寒假放假时间安排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1-10 12:00:00发布者:系统管理员阅读次数:1890

各小班、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寒假放假时间安排及学院工作实际,现将寒假放假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根据学校安排,学生1月14日放假,2月25、26日到校办理注册,2月27日上课。。
二、假期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一)返乡同学注意事项
1、寒假期间也是春节期间,交通客流较大,交通事故频发。希望同学们在返乡途中,乘坐火车、飞机等安全系数高的交通工具,尽量少乘汽车或乘坐国营、公营大客车,确保返乡途人身安全。
2、返乡途中,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提高警惕,随时注意个人随身财物的安全,避免被盗、被抢事件发生,避免人身伤害和财物损失。
3、寒假期间,亲友、朋友、同学聚会较多,请同学们注意饮食健康,少饮酒、不酗酒,更不能酒后滋事,触犯国家法律,保持良好的身心健康;要遵纪守法,崇尚科学,不参加任何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不参加违法和危险活动。
4、寒假期间,交通客运量集中,请同学们提前订购返校车票或机票,按时返校。
5、参加寒假社会实践的同学,要按照学校和学院的要求开展工作。实践过程中,要保持警惕,注意人身安全,同时遵守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虚心向指导人员学习,展示哈工大人良好的精神风貌。
6、寒假期间如遇突发事件,请及时与学院老师联系。
(二)留校同学注意事项
1、假期留校同学要服从学校统一住宿安排。留校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帮助,遇到同学有困难或突发事件,要及时与学院值班老师联系,寻求帮助。
2、要注意寒假寝室安全问题。不要接待校外人员在寝室留宿,切忌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电器,不在宿舍内存储易燃、易爆物品,更不能清理宿舍时焚烧书信、报纸等杂物。
3、寒假期间,校园内人员流动频繁,要注意个人的人身安全、物品安全,防止盗窃、抢劫、受骗等事件的发生。
4、寒假期间不返乡而外出做实验的同学,要在学院办理外出手续备案,同时务必将行程安排告诉导师,要购买出行保险,注意旅途和人身安全;放假期间在学校做实验的同学要做好实验室的防火、防电以及通风工作。
5、寒假期间,留校学生外出离开校园时,要向同寝室同学告知自己的去向,同时告知学院值班辅导员老师。在外期间,要注意个人人身安全,保持通信畅通。
寒假期间学院学工办值班老师:刘铭辉,联系电话:86403379,13936585276。
 
祝同学们假期愉快!新春快乐!阖家幸福!